集团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召开第三次工作例会
本次工作例会共有四项正式议题,分别是:一、由集团清产核资办解读《清产核资工作问答》;二、讨论确定由集团清产核资办提交的《集团清产核资结果验收程序及标准》;三、各资产专线负责人汇报资产清查核资工作进展;四、责任单位负责人汇报第二批企业名单处置进展。之后由陈显利总经理作重要讲话。
陈显利总经理在讲话中对清产核资工作良好开局给予肯定并要求继续保持,将集团清产核资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并对后期清产核资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清产核资工作应坚持“建章建制、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工作原则。陈显利总经理在讲话中强调:
一、各责任主体对清产核资工作要高度重视,做好思想准备。清产核资工作在推进时要与纪委联手办公,清查结果实行终身负责制,如个别单位或个人不认真、不配合致使集团国有资产流失要追究责任。
二、由于此次清产核资涉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遇有重大问题及专业问题要向集团清产核资办公室及时汇报请示,不能擅自做主,统一由集团清产核资办公室会同中介机构给出专业意见,并报集团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或领导小组做出决定。
三、各资产清查专线如遇业务交叉,集团清产核资办要及时协调,及时解决。各资产清查专线要在保证清查质量前提下,加快进度,力争在2014年底前完成集团全部清产核资工作。
四、各资产清产专线要借助此次集团清产核资,认真理清集团账号、款存、车辆、泵房、房屋、管网、在建工程等重点资产及检视集团过去资产管理制度缺失,为建立科学、全面、安全、动态的资产管理体系奠定基础,为集团未来改革发展、引进混合所有制、培育集团融资平台创造良好条件。
集团清产核资办公室
集团资本运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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